学校主雕塑《启航》该不该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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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8日10:3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原告 委托人获利十多万 究竟林老师为何电话“骚扰”设计中心张某呢?据原告称,2001年春天,时任“广东省美术家设计中心”创意总监的张某委托其确定制作方案,参与三水中学的校园雕塑公开征集。林老师便将自己的雕塑作品《体育风》修改为《启航》,将图样交给张某,该方案参与三水中学的竞标并中标,张某获利十多万元,林老师只拿到了5000元成本费。林老师多次打电话找张某索要报酬,被控电话骚扰。林老师便将广东省美术家设计中心、广东省三水中学和张某一起告上法庭。 被告 雕塑是集体智慧 而被告张某却称,《启航》是在自己的主持下,由林老师主创,其他人员辅助完成的作品,是集体的智慧,当时付给林的5000元,已是林参与该项工作的全部报酬。 林老师的代理律师彭亚称,曾经收到过张老板5000元,但只是成本费,但张老板并不能因此就得到了林老师著作的使用权。 学校 出了15万雕塑不应拆除 作为第二被告,三水中学显得非常冤,已经为雕塑支付了15万,难道真要拆掉雕塑吗?该校代理律师称,学校公开征集校园雕塑设计方案,在不知其著作权纠纷情况下,与广东省美术家设计中心签订协议书,并依法支付了报酬,而原告也并未及时向三水中学表明其是真正作者,因此原告与省美术家中心对收入分配及著作权的争议,与学校无关,也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 追讨赔偿 双方打起电话骚扰官司 有意思的是,双方同时又打着一起电话骚扰官司,只不过角色有了变化:林老师成了被告。在今年初,张某在海珠区法院状告林老师,理由是:因上述纠纷,林老师曾连续几月不分昼夜多次致电,甚至春节期间也没停过。 林老师不服,近日又上诉至广州市中院。他说,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表明对方曾“明确拒绝”过自己通过电话进行协商,对方报警后,自己也平均三四天才打一个电话给对方,而且都是正常的工作时间,根本就不构成对张某的“电话骚扰”。 律师说法 明确著作归属权 广州律师林德胜称:目前著作权是非常注重保护原创作者的知识产权的,只要没签订著作权使用合同,则著作权归属十分明确,即属于原创作者。任何没有征得原作者同意情况下,对其作品进行修改和使用都是侵权。作为著作权使用方三水中学最好是采取直接征集方案做法。 记者程雪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