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可使用直升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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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8日11:20 今晚报 |
本报讯据《京华时报》报道:昨天,公安部在“中国国际警用装备博览会”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一直悬而未决的中国警方使用直升机问题已被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批准。公安部有关负责人透露,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已经于9月下旬正式批准各地公安机关对警用直升机的使用,空管由空军方面负责。这使得公安部成为我国第5个拥有航空器管理权的单位。目前公安部正与国家有关部门就警用直升机的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与一些世界著名直升机生产商进行洽谈。(兆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