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台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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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8日20:40 人民网 |
人民网呼和浩特10月18日电记者吴坤胜报道: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出台了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加快建设民族文化大区的步伐。内蒙古是以蒙古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地区,有得天独厚的文化优势。底蕴深厚的草原文明、马背文化、绿色文化,遐迩闻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最近做出了建设民族文化大区的战略部署。内蒙古人民政府在出台的文件中,对文化事业在发展过程中采取扶持和优惠政策,以使这一战略扎实而有富有成效地实施。 加大文化事业财政投入力度。文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增加对文化事业的经费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当地财政经常性收入。重点支持具有民族形式和民族特点的文学、艺术、新闻出版、电影等文化事业,保护民族名胜古迹、珍贵文物、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民间艺术,重点支持体现民族特色、地区特色且具有相当水准的重大文化项目,并给予经费保障;专业艺术院团创作、演出活动实行创作、演出补贴制;图书购置费、文物保护经费、公益性文化活动费,应逐年有所增加。文件还对文化人才开发、文化创作开发、文化交流与研讨、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文化事业等方面的工作经费作了具体规定。 继续增加对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以提高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内蒙古提出,2003年至2010年将集中力量兴建一批标志性文化基础设施,并按项目管理,单报单批,重点建设。政府对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在选址、立项、征地、投入等方面给予优惠,指标优先安排,有关费用应予减免,不得随意改变公益性文化设施的使用性质或挪作他用。文件还对文化事业单位的土地、房产、建筑物的使用权、利用文物设施和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旅游项目、文化信息资源网络建设等方面作了特殊规定。 内蒙古还提出要积极扶持文化产业发展。包括设立文化产业流动资金和贴息资金制度,对民族或地域文化特点鲜明、水平较高、有保留和推广价值的作品实行项目补贴,允许文化品牌创作和科研成果等要素参加公益分配,放宽文化市场准入条件,鼓励和吸纳各类企业、单位、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扩大文化产业利用外资和社会资本的渠道和领域,推动组建跨媒体、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文化企业集团。 内蒙古对文化产业实行税费优惠政策,并对“十五”期间文化事业的各种税费的优惠政策作了细致的规定和明确的要求。此外,文件还在严格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标准、建立健全文化专项资金制度、鼓励对文化事业的捐赠三个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