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水暖工命丧新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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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9日01:05 大连晚报 |
[通讯员 辛国凯 王选平 实习生 卢秀英]2003-10-19 00:06本报讯庄河市青堆镇的包某买了新房,雇人改造水暖管道,竟使两名水暖工丧命新房。经公安机关全力侦破,查明“杀手”竟是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汽油发电机和汽油喷灯所产生的一氧化碳。案情清楚后,两名水暖工的家属将包某告上法庭,近日,庄河市人民法院青堆法庭判决包某赔偿死者家属8万多元。去年年底,包某在青堆镇购买了一套住房,由于暖气不热,包某雇了两名已经在该楼干了两户水暖改造工程的水暖工对新房的部分暖气片进行改造。双方商定当晚开工,可新房没有上电,包某预先借来发电机给两人照明。次日清晨6时许,包某和到新房贴瓷砖的两名瓦工发现两名水暖工竟死在屋中,立即报了警。接警后,庄河市公安技术科的办案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察,针对两人的死因进行分析,最终经庄河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死因确定后,死者家属认为是包某自备的发电机产生的一氧化碳致两人死亡,遂将包某告上法庭,要求经济赔偿。包某认为是死者自带的喷灯施工时产生的一氧化碳造成两人死亡。经庭审查明:汽油发电机和汽油喷灯工作时均能产生一氧化碳。法院认为:包某雇人进行暖气改造,有义务为雇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应预见到发电机工作时产生的一氧化碳会造成人身损害,但未尽提醒注意的义务,应负赔偿责任。另外,包某雇用的两人均无水暖施工资质,他却予以雇用,故应承担主要责任。当然,死者生前也应预见到发电机和喷灯工作时会产生一氧化碳,但未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且没有水暖工资质而从事该项工作,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