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储户合法权益 “个人结算账户”在广东受质疑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9日06:39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新华社广州10月18日电老百姓在银行的账户要区分“储蓄账户”和“结算账户”,这一规定从9月1日实施以来,广州市并未出现市民争相开办结算账户的场面。有市民说,两类账户分立,不仅令银行成本上升,也给存款人造成“一人多户”的麻烦。 按照9月施行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个人用于缴交水、电、话、气诸费的银行账户,应是结算账户。但在此之前,市民开立的都是储蓄账户。对此,办法明确:个人如需开立结算账户,既可重新申请,也可在已有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银行申请确认为结算账户。 但不少银行为省事,纷纷在9月1日将个人已开立的活期储蓄账户自动转为结算账户。对此,有分析者指出,未征询客户许可,有侵犯储户合法权益之嫌。 另外,随着科技手段日益发达,许多银行推出了集多种金融服务于一身的金融产品,如一卡通、一本通等,给老百姓带来便利,但新规定的实施对此造成冲击。以一卡通为例,原本可以提供活期储蓄、定期储蓄、银证通、转账交费、代发业务等多种服务,但根据新规定,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不得转账结算。有市民质疑:如果银行将具有结算功能的储蓄账户,“自动”转为个人结算账户,那就意味着,一卡通将变为结算账户,其原有的定期储蓄功能不复存在。而如果客户没有向银行申请确认一卡通转为结算账户,那么它的性质就属于储蓄账户,不再具有转账结算的功能。果真如此的话,一卡通还通不通呢? 还有,原来的个人储蓄账户,集储蓄与结算于一身,一方面大大降低了银行印制存折的成本,另一方面,大多数业务不必涉及账户之间的转账,在同一账户内即可实现。但个人账户“一分为二”之后,银行的账户数量上升,成本随之增加,同时,个人的收入集中在结算账户,要想定期储蓄,就必须从结算账户中取出现金,再存入储蓄账户,这无疑增加了银行的工作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