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系统建立重点案源查案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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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9日07:17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本报讯省国税局今年在全系统建立重点案源查案责任制,严厉查处重大涉税违法案件,到10月13日,共查处74件重大涉税案件,查补税款7955万多元。 重点案源查案责任制,就是首先在群众举报、外围调查、纳税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偷税漏税的重点涉案对象,然后根据不同的涉案对象,确定不同的检查方案。同时,制定查案负责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办案跟踪管理制,以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强化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办案的效率和准确率,严防错案发生。在已查的74件案件中,没有一起引发行政诉讼,涉案对象均服从税务部门的处罚。(鄢宇肖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