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配餐员师资培训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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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0日10:43 生活时报 |
本报记者 刘映 营养配餐员是一个新的职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已经开展师资的培训,近日将在北京举办第二期(培训班)。主要报考的对象为:准备开展营养配餐员职业培训的各职业院校、技校、就业训练中心及社会职业培训机构的烹饪、营养专业教师和相关行业的符合师资条件的人员;营养配餐员考核鉴定部门的管理人员;相关部门的领导和组织管理人员。随着营养配餐员师资队伍的扩大,营养配餐员的考核培训工作也将逐步拉开帷幕。 在国家职业标准中,营养配餐员的职业定义为:根据用餐人员的不同特点和要求,运用营养学的基本知识配制适合不同人群合理营养要求的餐饮产品的人员。与其他职业资格考试不同的是,营养配餐员的考核共分三个级别: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至于为何没有从初级开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有关人员解释说:这主要是考虑到营养配餐员应该是复合型的人才,既要懂营养又要会烹调,是以心智技能为主的职业,所以起步应当高些。营养配餐员的中级、高级、技师三个级别,分别提出具备不同的知识和技能要求,并逐级提高。 考核将从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个方面进行。理论知识考核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中级和高级都为120分钟、技师为150分钟。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需要提醒学员的是,理论知识考核合格者方能参加操作考核,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营养配餐员的具体申报条件(各级只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中级 (1)取得餐饮职业(如烹调、面点、餐厅服务等)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连续从事餐饮相关职业(如烹饪、餐厅服务等)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技师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稿件来源:生活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