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领结婚证方便多了,但令邬先生没料到的是——银行办贷款 不认红本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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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0日11:07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拿到了结婚证,想办消费贷款却找不到能给我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单位。”10月17日,筑城市民邬先生找到记者反映:他与妻子去银行办消费贷款准备购买家电时,被告知须要有由单位或居委会开出的婚姻状况证明,而他的单位及所在居委会均不愿为他出具证明。 据邬先生介绍:银行在为他办理消费贷款手续时,工作人员要求他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他当即把刚领的结婚证拿出来,但却被告知不行,原因是不能证实结婚证的真伪,同时婚姻状况证明需要存档。随后,他又拿着结婚证到所在单位和居委会去,要求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也被告知不能为他出具证明。 据邬先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主任称:以前,办结婚证需要到单位或居委会开介绍信,但10月1日起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结婚者只需要“个人声明”即可。“以前,谁要办结婚证都到这儿来出个介绍信,我们了解他(她)结婚的情况,现在,我们咋晓得他(她)结没结婚。因此,当然不敢开证明了。”该主任称。 邬先生所在单位也如是认为。邬先生便跑到省民政厅咨询。据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工作人员答复: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中采用办结婚证只须“个人声明”形式,所以邬先生所在工作单位和所在地居委会不愿为其出证明也有理由。“当然,民政部门更不会为其出具结婚证明,因为这是公民隐私。”这位工作人员称:银行可以采取其它方式了解邬先生的婚姻状况,没有必要要“证明”。 据邬先生办理贷款的银行称:了解公民的婚姻状况主要是了解公民的稳定性,把握他(她)的还款能力,减少银行的风险。新《婚姻登记条例》施行后,申请贷款的人可用结婚证证明婚姻状况,但怎样证明申请人出示的结婚证的真伪,他们目前尚不能解决,因此,要求申贷人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确有必要。但是,针对这一新情况的出现,他们将会在工作中作出调整。 (罗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