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计划8年建成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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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0日14:50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计划用8年时间基本建成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主要健康指标达到西部地区中等水平。 根据日前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我省将于2005年力争完成县、乡、村三级疫情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建立对艾滋、伤寒等重点传染病预防控制的长效机制。到2011年,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360/10万以下,95%以上的县消除碘缺乏病,农村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合格率分别达85%和80%。同时,农村自来水和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60%和40%。 为解决农民看病就医难问题,建立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鼓励集体、社会、个人投入农村卫生事业,采取有效措施整合农村卫生资源。在2005年前,我省将建设300个乡镇卫生院,在100个一类扶贫重点乡镇所辖村建成卫生、计生、文化综合服务室;到2011年,全省基本完成县级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的房屋设备改造,力争每个县建成一所传染病院或传染病科;改建和扩建510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建设和完善8000所甲级村卫生室,使全省50%的村卫生室达到甲级标准。此外,到2011年,全省大多数乡村医生都要具备助理医师以上资格。 根据《意见》,我省将通过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致贫、返贫问题,该制度以县为单位统筹,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资金按中央政府、地方财政各出资10元,农民个人缴纳不低于10元的标准构成,地方出资部分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4元、3元、3元分级承担,合作医疗资金用于补助农民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费。今年该制度将在息烽、赤水等8个县(市)试点。 作者:李丽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