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洪兴在与中央综治工作检查组交换意见时指出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 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社会环境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0日14:50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 10月12日至18日,中央综治工作检查组在我省检查贵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在黔期间,检查组先后深入贵阳市、安顺市、遵义市及黔东南州等地,听取了5个县(市、区)的工作汇报,对25个社区、村寨、企事业单位的综治工作进行了查看,详细了解了我省乡镇、农村和社区综治工作开展的情况。 17日至18日,检查组在贵阳与我省有关方面交换了意见。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省综治委主任曹洪兴主持意见交换会,并代表省委、省政府对中央检查组来我省检查综治工作表示热烈欢迎。他说,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级各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实际,不断提高对综治工作的认识,把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体现,自觉抓好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切实解决综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使我省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全省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巩固了党的执政地位,保障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安居乐业。 会上,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副主任姜延虎就我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向检查组进行了汇报。在认真听取了汇报后,检查组对贵州的综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我省综治工作提出了建议。检查组认为,2001年4月以来,贵州省委、省政府按照中央的战略部署,掀起了为期2年的“严打”整治斗争新高潮。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政法部门全力以赴,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建立、完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和机制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努力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工作路子,全省综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检查组指出,贵州在开展综治工作时,要坚持“以民为本”,尊重科学规律,不断在观念和理论上创新。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建设国家重点工程时,要有超前的防范意识,要善于运用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民事调解来处理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各种问题,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要加强对群防群治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要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等基层综治组织的建设,确保各地综治工作发展的平衡性;要进一步发挥综治五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确保综治工作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省综治委副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林春及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出席了意见交换会。 作者:杨磊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