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上技校当技工 我省高级技校毕业生享受大学生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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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0日16:24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据新华社电山东省日前作出规定: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在政策上与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在使用上一视同仁。此举意味着山东省高级技校毕业生享受“大学生”待遇。这是记者从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得到的信息。 长期以来,社会对于人才的定位存在一定偏差,重学历而轻技能,对技校毕业生的认可和重视程度不够,技工待遇不高。这造成了一方面社会需要大量技术工人,另一方面人们不愿意接受技工教育和从事技工职业,导致我国技能人才短缺。 鉴于此,山东省决定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在政策上与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在使用上一视同仁。山东省还出台其它相关规定提高技工待遇:取得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在岗技术工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取得二级、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高级技师合格证书)的,其职务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100元和150元;在企业工作的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分别享受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待遇。 山东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培训处处长崔秋立对记者说:“让高级技校毕业生享受‘大学生’待遇,这在全国是绝无仅有的,在一定程度上破除了对以学历或身份为衡量标准的传统人才观,是对技能人才地位的尊重和价值的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