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币代理兑换机构将被监管 换汇网点必须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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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0日18:26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晚报讯年底前没有在外汇局备案的外币代兑机构,将不能再办理外币兑换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将于11月1日起施行的《外币代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将外币代兑机构纳入结售汇监管体系和银行监管体系,非法的换汇网点将不能再生存。 按照《办法》的要求,在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机构,只要符合央行的有关要求,就可以向银行申请在口岸、机场、码头和旅游点等涉外营业场所,代理外币兑换业务。在价格上,外币代兑机构将按照授权银行制定的外币兑换牌价办理外币兑换业务,并在其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布外币兑换牌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