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鸣:政府奖学金不是奖“优”是助“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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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1日00:32 人民网 |
网友:刘锋 10月15日《南方都市报》刘太福先生的文章《政府奖学金不在奖“贫”在奖“优”》,就“江苏省政府奖学金”的申请条件问题作了评论,刘先生认为“政府奖学金”应该是面向全体学生的,而非其中的一部分,因为政府不是在奖“贫困”,而是在奖“优”。他认为如果要资助贫困生的话,完全可以以其他奖学金的名义,在奖学金前面加上定语,以区别一般意义上的奖学金,而不是以“政府奖学金”的名义出现。 刘先生通篇议论洋洋洒洒,但是他的说法是错误的,实际上刘先生自始至终都没有弄明白一个问题就是——什么是“政府奖学金”。2003年10月13日新浪网以《中国首次设立国家奖学金资助贫困生》为题,报道了实施国家奖学金的具体情况:教育部和财政部今天决定正式设立国家奖学金,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完成学业。其中规定:凡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其所在学校均减免该生当年的全部学费。在设立国家奖学金的同时,中国要求各级政府和管理部门安排专项资金,设立地方性政府奖学金和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由此可见国家奖学金就是要资助家庭贫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完成学业,而各地设立地方性政府奖学金正是按照有关规定来做的,这里面没有一点问题。刘先生混淆了国家奖学金(地方叫做政府奖学金)和奖学金的概念。 我们知道,中国已建立起以奖学金、勤工助学、特别困难学生补助、学费减免和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在内的学生贷款为主体的政策体系。自1994年至2000年,中国已投入9.45亿元用于资助学生。在这么多的奖励与资助品种当中,奖学金才是刘先生理解的奖“优”的那一种,它与国家奖学金并无关系。 事实上刘先生对奖学金还是明白的,他知道“奖学金”是“学校、团体或个人给予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的奖金”。但他将“政府奖学金”的概念投换过来,就彻底错了。 奖学金是一直存在的,政府奖学金是新鲜事物,刚刚出台不久,刘先生可能没有看到这些新的规定,所以导致了文章观点的错误,这是在所难免的。我之所以提出来,就是想改变这种错误的看法(可能不少人对刘先生的文章持肯定态度),同时也建议一些写评论的朋友,对某些事情,千万不要想当然,否则,难免不出现根本错误。 相关文章: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