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电信对澳门开放5项增值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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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1日05:53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电(记者冯晓芳)信息产业部负责人说,2003年10月18日起,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合资企业,经营5项增值电信业务。 这5项增值电信业务包括: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信息产业部规定,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合资经营这5项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的企业中拥有股权不得超过50%。澳门服务提供者与内地合资经营上述增值电信业务的企业无地域限制。 信息产业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依据内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对澳门与内地合资经营5项上述增值电信业务的企业进行审批和管理,为内地与澳门电信领域更快发展和更好合作作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