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中院一审判决——15恶徒7人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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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1日08:46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8个刑释人员与一帮无业人员相纠集,私造、私藏枪支、盗窃汽车、非法持有假币,在抢劫中将6名抢劫对象杀死灭口(本报9月23日《15名恶徒出庭受审》曾作过报道)。10月20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团伙中,7名“骨干”成员被判处死刑。 法院查明,1992年10月31日,范泽光、张桂林、宋德凯3人经预谋,尾随做香烟批发生意的蔡某某、刘某某夫妇至蔡的住处,在抢得20000元现金和金饰后,范泽光等用绳索将蔡某某等3人勒死。在以后的5次抢劫作案中,该团伙又将另外3名受害人杀死灭口。从去年3月至去年8月短短数月时间,该团伙疯狂盗窃作案23次,并私造枪支,非法持有假币。法院一审判决范泽光、杨洞、张桂林、宋德凯、宋有君、颜显荣、高潮芳等7人死刑,其余8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无期至1年半的刑期。 (赵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