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工仔可申请法律援助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1日10:0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记者 王俊 近期,关于外来工为讨工资、索赔等问题闹自杀的报道不时见于报端,市律师协会民事委员会主任詹礼愿指出,外来工维权可以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进行,完全没必要走向极端,其中申请法律援助就是有效途径之一。 新闻事件 段吉良1999年从家乡湖南省隆回县来穗,在一家照明设备安装公司做杂工。9月29日,段利用空闲时间为梁女士修理二楼的厕所和修屋漏,结果被离屋顶上方不到1米的高压线吸住摔下了楼。 送医院后,段随即被截除右手和左脚,经过20多天治疗后又被截除右脚,经法医鉴定为一级伤残。一筹莫展之中,段受人指点找到天河区法律援助处。 尽管段不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法援处还是决定伸出援手。此案经天河区法院和广州中级法院两审,判决梁女士、广州电力工业局黄埔供电局和段三者的责任分担比例为70%、20%、10%,梁女士、供电局共要赔偿段45万多元。 据统计,1997年至2003年上半年,我省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了法律援助案件58345件。除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案件外,援助对象绝大多数为经济困难者、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在经济特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受援对象中不少是外来工,其比例在有的市甚至高达95%以上。 申请条件 有广州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暂住证; 广州市司法机关或劳动仲裁机构已立案或具备立案条件的当事人; 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而且确有权益实现可能; 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经济困难的标准是:广州市家庭人均月收入500元或以下,农村地区家庭人均月收入300元或以下(根据案件特殊情况可以不受此款经济标准限制)。 援助范围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及养老金的法律事项; 劳动争议或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 公民因合法权益遭受他人侵犯的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 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 法律援助中心认为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外来工讨工资、人身受到损害等其实都可以通过法律援助的途径来解决。 申请程序 一、申请法律援助前应先到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立案,携带立案通知书及案件材料到所在的法援机构咨询。经值班律师初步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填写《法律援助申请》; 二、按要求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提交身份和经济状况的证明及事实证据等资料; 三、将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及有关资料交法律援助机构审裁人员,并如实回答审裁人员提问; 四、对给予法律援助的,法援机构应当与受援人或者其监护人、法定代理人签订法律援助协议。 联络方式 广东省法律援助处下塘西路5号3、4楼83507323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小北路113号华宇楼8楼835626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