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说话:请时评作者莫忘提供新闻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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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2日00:58 人民网 |
网友:王克安 在10月16日新华网上看到《》,其中说到,由于编辑人手有限,网友来稿中不少评论所涉“新闻由头”没有加注超链接,也没有附加所评事件的报道内容,我们在查证信息源时,因很多媒体的文字没有上网,我们手头又没有足够的报纸,从而给稿件处理带来很大被动。恳请各位网友今后在来稿中,附加源的详细资料或链接,以便编辑核对。 笔者虽然不做编辑工作,但读罢上述告白之后,也是感慨系之,有些话想说一说。 实际上,“告网友书”中所谈的情况,不仅新华网存在,可以说,许多媒体评论(时评),几乎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个问题。其实,何止是编辑感到“被动”,就是一般读者往往也会感到诸多不便以至苦脑。 本人就时常有这种苦脑。譬如拜读某一篇评论,不少情况是:评论中不仅没有对于所评论事件或基本事实的起码交代,而且也不见有直接相关事件的来源和出处,更不要说建立相关的“链接”了。这样的结果是什么呢? 作为评论的读者,不了解所评论事件的基本情况,那么,对于事件中的是与非自然无法鉴别,对于该评论作者所持有的观点和见解也就难以或者根本无法作出自己的判断。看过评论之后,即使不说一无所获,也往往是一本糊涂帐。 编辑是“第一读者”。在事件或事实原委不明朗的情况下,也只能充当一个失去鉴别力的读者。从职业角度说,编辑又是“审查官”,稿件质量如何、观点是否有可取之处以至可否采用,具有审查和决定权。倘若对于稿件中所涉及的事件情况不明,那么,何以审查?何以决定取舍? 当然,从大多数评论来看,对于所评论的事件还是有所交待的。然而,许多评论作者却交待得过于简略,致使大多数读者由于不知内中主要情节而失去阅读的兴趣,只好作罢。 事件或事实不清楚,可以查找。可是,不少评论对于相关“新闻源”又未能标明,以致查找不能。有的虽有所交待,但也是很不详细,查找起来,依然困难重重。例如,有的只是标了一下“据××网报道”或“据××报报道”。网站可以登录,报纸可以查阅。问题是,什么时间的?哪年哪月哪日?许许多多的“时评”通常只是习惯地标为“近日”,那么,这个“近日”又是“近”到哪一天呢?许多时候我就大胆地“猜”,从“昨天”、“前天”、“大前天”……一直往前推,真如“大海捞针”,一次又一次地“点击”,即使这样,有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还是“捞”不到。严重的问题还在于,好些传统媒体(如报纸),它没有电子版(没有“上网”),而手头又没有,甚至当地大图书馆也没有,你到哪里去查? 对于这类评论文章,读者的不便是自己的事,你尽可以不看;可是,作为编辑,是不是也可以弃置不顾呢?其实,花费时间和精力写出稿件因为此等缘故而不被编辑采纳,对于作者本人也是一个损失。 可以想见,有的编辑为了方便读者,免去读者查找之苦,或者说是为了“挽救”某一篇稿件,不得不大海捞针,到有关网站上去“搜索”。近期我发现,人民网观点频道上就有这样的“链接”。例如,10月18日网友说话栏目中,《争鸣:“候鸟企业”遵循的是什么时令》一文的下边,就有与之相关的两篇文章的链接,其中的一篇是《南风窗》的(题目:《市委书记的美国从政与临沂改革》)。再如,10月20日的网友说话《秋瑾VS才妓西湖佳人该选谁?》,其下边也有两个链接,其中一篇是《江南时报》的,另一篇则是《信息时报》的。按照我的想法,属于自己“网”内的新闻还好办,比较容易找到链接;倘若是到其他媒体上去寻找,那该是多么麻烦,又该花费多少时间啊! 我想,对于评论作者来说,标明新闻来源并非困难,不过是举手之劳,既可以减少编辑的劳动,又方便读者,于自己也有利,何乐而不为呢? 换一个角度说,您既然使用了人家的材料,甚至直接引用了人家的文章文字(不管多少),通常情况下,给有关媒体及其作者一个“露脸”的机会,这实际上也是尊重相关媒体及其作者“著作权”的表现。对此,2002年之《保护网络作品权利信息公约》也是有诸多具体规定的,应该认真执行才是。 在我看来,正确而明确地标示“新闻源”,也是评论/时评作者及其他文人们的“为文之道”。 相关文章: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