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起纠纷 捅伤人被判刑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2日05:5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一农民在自家建房过程中,因与邻居发生争执,一怒之下竟用利刃将对方捅成重伤。日前,该男子被南京雨花检方依法提起公诉,并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家住雨花台区宁南街道农花村造册王的詹某,今年4月份,在自家建房过程中与邻居蒋某家发生矛盾,双方几次协商未果。4月25日下午2时许,詹某及其家人再次与蒋家协商未果,詹某便自己动手搬开蒋家堵在路上的砖头,但遭到蒋的阻拦,双方发生争执,詹某遂产生与蒋某拼命的念头。他立即抽身回到家中,拿了一把尖刀随身携带,再次与蒋发生争执。恼羞成怒的詹,抽出尖刀对着蒋的胸、腹部猛刺数下,蒋当即倒在血泊中不能动弹。案发后,詹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后经法医鉴定,蒋某为重伤。 本报记者 殷文静 通讯员 朱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