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暖风频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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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2日10:49 贵州日报 |
今年国务院第18号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认真清理影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的政策性障碍,鼓励居民换购住房,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对已购公房上市交易设置限定条件。有关人士认为,18号令的颁布有利于我国房地产二级市场和中介机构的健康快速发展。 我省住房改革起步在全国相对较早。住房二级市场的启动也早。1998年9月,省政府就出台了《房改房上市交易试行办法》,规定必须缴纳的税费如下:营业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教育附加税“五税合一”,实行综合征税,税率为交易金额的6%,契税3%,印花税0.5‰,交易管理费1%,由交易双方承担。1999年7月,省政府颁发的《补充规定》中取消了原《办法》中“近期只限工龄在30年以上职工购买的房改房上市”和“必须自住一年或五年才能上市”的限制,将综合税降为5%,印花税也改为由双方承担。 作者: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