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户外广告遭遇“必杀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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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2日15:49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晚报讯据规划部门介绍,为保证《青岛市中山路等10条道路的户外广告规划》的实施,市政府在对该规划的批复中要求,各有关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10条路现有户外广告设施进行专项治理。 据介绍,对不符合规划或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设置影响城市景观的广告设施,一律无条件拆除;需重新设置的,必须按此次批准的规划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市政府的《批复》强调,今后凡未经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视同违法建筑,依法查处。(记者芦智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