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红包”:81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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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2日16:12 兰州晨报 |
本报讯(记者魏孔明)您或您的亲人住院,可曾遇到这样的事情:在治疗中,不断有人用各种方式暗示,如果没有“红包”,这病治疗起来可就费劲;或者在手术前,一些别有用心的医护人员会找你单独谈话,暗示没有“红包”手术就会受到影响。现在好了,《兰州晨报》即日起开通举报“红包”热线———8113000,您要是在医院遇到了索要红包的事情,不要犹豫,拿起电话举报他! 很多病人家属出于对亲人病情的担心,尽管不情愿,也送“红包”给主治医师,而有些病人家属在医护人员的暗示下,迫不得已从治疗费用中“挤”出钱来送给医生。由来已久的“红包”问题,不但让病人反感恼火,很多医护人员对此也深恶痛绝,收受“红包”,加剧了医患之间的矛盾,玷污了“白衣天使”的光辉形象。 卫生行政部门决不允许“红包”再来败坏行业风气了!自9月份以来,省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先后出台规定,严厉整治“红包”行为(详见本报9月20日A2版、10月21日A5版相关报道)。舆论监督《兰州晨报》责无旁贷!自即日起,我们开通新闻热线,只要您被迫送过“红包”,或者亲人中有人被索要过“红包”,您可以放心拨打电话举报。在为您保密的同时,我们将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您的举报内容。收“红包”行为之定性 《甘肃省治理医疗卫生人员索要“红包”和回扣行为的暂行规定》指出,收受、索要“红包”的行为指医疗卫生人员收受、索要或暗示索要服务对象钱物的行为。回扣指医疗卫生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直接或变相收受的现金及其他不正当利益。医疗卫生人员包括各级公立非营利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医、药、护、技、检岗位上的工作人员,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兼有上述职务的人员。医德医风之“八不准” 不准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药品回扣;不准收受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购销中的商业贿赂;不准收受和索要“红包”;不准开单提成和开大处方及滥检查、乱收费;不准以介绍病人为由,收受介绍费、好处费;不准搭车开药,向病人出售药品或其他物品;不准接受病人的物品、宴请和进行高消费活动;不准在疫情之际临危退缩和临阵脱逃。 本报记者魏孔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