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千元可获法律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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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2日18:10 人民网 |
人民网深圳10月22日电记者胡谋报道:深圳市司法局昨日宣布,该市大幅度放宽法律援助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00元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根据国务院新近颁布施行的《法律援助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有关部门放宽了受援助人的经济困难标准,比原先的标准降低近一倍,大大降低了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门槛。同时,除国家的统一规定外,深圳的法律援助事项还将延伸至“请求医疗事故赔偿”等四类案件。 又悉,深圳市法律援助机构也将延长律师值班时间,实行双休日律师值班制度;逐步开通“12348”专线电话,24小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