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养梅花鹿当宠物(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3日01:44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杨章怀来源: 在满是尘嚣的京沈高速旁王四营村路口,记者看到一只满身是泥的梅花鹿,被关在10多平方米的围栏内。小鹿有半人高,跪伏在又脏又乱的地面上。高速公路上过往的车辆很多,扬起的尘土随风扑来,小鹿不时地眯起眼睛低下头去。在护栏隔开的另一小院,还饲养着9只孔雀和两只鸵鸟,这里俨然成了一个街边动物园。 村里的小孩时常来到护栏边,将小鹿诱到跟前,然后就用树枝等物鞭打它,有的还用手使劲儿掰住小鹿的角,弄得受惊的小鹿满院跑……一旁的孔雀和鸵鸟也逃脱不了被拔毛和追逐的“礼遇”。 据放羊的郭大爷讲,梅花鹿、孔雀和鸵鸟是村里的郭淑香养的宠物,关在这里已经半年多了。“梅花鹿算保护动物吧,是不是不能随便养呢?”很多路人对此提出疑问。 驯养梅花鹿的郭淑香女士告诉记者,她本人十分喜欢小动物,这些野生动物是她年初从河北买回的。随着它们日渐长大,就把它们分别放进村口的小院里。她还买了许多驯养野生动物的书籍和饲料,派专人进行饲养。她向记者承认,没有办理任何驯养证件,当时也不知道这是违法的,“只是把它们当做宠物一样养,没想到引来人们的非议”。她表示,会联系有关动物保护部门,将它们捐献给动物园。 北京市林政稽查大队王国义科长说,他正在帮她联系收养动物的部门。他告诉记者,梅花鹿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个人或集体驯养必须持有驯养繁殖证,否则均属非法。办理驯养繁殖证,需要一定的资金、场地、技术人员等条件,报由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审批,并对其动物合法来源、用途进行审核,合格后才能驯养。 本报记者 杨章怀 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