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收入低于100亿元不得建地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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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3日13:32 石家庄日报 |
据央视10月22日消息 为遏止个别地方不顾自身财力、盲目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的现象,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地方财政应在100亿元以上,且GDP总值达到1000亿元。 另外,根据通知要求,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城区人口必须在300万人以上,规划线路的客流规模达到单向高峰小时3万人以上;申报轻轨的城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60亿元以上,GDP总值达到60亿元。对社会保障资金有较大缺口、拖欠公务员工资、政府投资项目在建规模过大的城市,申报建设轨道交通一律不予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