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生质疑“快餐式”体检 呼吁尊重隐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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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3日15:27 人民网 |
人民网福州10月23日电记者最近在地处福州市的几所高校采访中了解到,许多学校、医院在安排学生入学体检或毕业体检时,由于需要体检的人很多,往往安排几人乃至十几人为一组进行,有些项目如测身高、体重等干脆就让学生排长队依次等候。但有不少学生对这种集体体检的做法提出质疑。他们认为,这样会使一些他们不愿为人所知的个人资料被他人知道,医院安排体检时应当尽量创造条件,让他们能单独体检,尊重他们的隐私。 学生:请尊重我们的隐私 福建师大一位学生对记者说,由于同组体检的有许多同学,许多个人身体状况的信息难免会被同学知道,可其中有些情况是他们不愿为人所知的。特别是内科体检,要当着众多同学的面脱光衣服,他们觉得难为情、尴尬,尤其是一些身体有缺陷的同学更是怕被同学知道后会成为大家的笑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相当多的学生都不愿意在众目睽睽之下接受体检,他们希望自己体检时面对的只有医生。今年从福州大学毕业的小张告诉记者,医生可能是见得多了,觉得没什么,但对我们来说,在众人目光下被体检感觉很不好受,谁愿意自己的身体在众人面前曝光呢? 还有的学生认为,他们是花钱去体检,也是消费者,医生应当有为他们的体检保密的义务,并不能因为体检的人数太多而漠视受检人的隐私。医院在安排体检时应“人性化”一些,要创造为被体检者保密的环境,体检时只能有医生、护士在场。 医生:医院条件有限 记者曾就此事问过几家接受学生体检的医院。医生们不约而同地解释说,要体检的学生那么多,医院人手少,医院硬件条件也不允许,而体检往往又有时限,只能安排学生成批成批体检了。 对学生的反映,有的医生认为,这些学生是心理素质不够好,是心理有问题,没有以健康的心态面对自己的身体和体检。 律师:医院应保护受检人隐私 记者就此采访了福州某律师事务所的林律师。林律师认为,集中一室的体检方式从另一角度看,实际上是为受检人隐私权受他人侵犯创造了条件。无论从医生的职业道德还是从法律意识上来讲,医生都有义务保护患者或受检人的隐私。 林律师指出,法律意识上的隐私权是一种独立的人格权,它是公民对其私生活秘密、个人情报及其载体享有不允许他人干涉或擅自公开的权利。法律上一般认为,隐私是指不愿告诉他人或不愿为人所知的事情。个人体检的信息资料,诸如身高、体重、女性三围、身体缺陷、健康状况、公民身体的隐秘部分等属隐私。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有关条款及其解释,公民的隐私权附于名誉权中,我国公民的隐私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医院在对受检人体检时,应当充分考虑到保护受检人隐私权问题,并有义务保护受检人的隐私,医院应采取措施,以维护受检人的合法权益。(杨涌生)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