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公信力远离“沼泽地”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注册会计师条例实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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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4日08:5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近几年,由于社会环境和行业管理体制缺陷,国内外会计丑闻时有发生,引起人们的反思。已经实施了8年之久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于是面临着市人大常委会的一次“大手术”。该条例的修订内容在上次会议初步“把脉”的基础上,昨天再次提交会议审议。 修改背景 《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自1995年实施以来,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2001年,美国相继发生了安然、世通事件,我国也出现了上市公司造假案,银广夏事件影响深远。有人出言:注册会计师行业走进了“沼泽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诚信与管理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重新审视原有法规,规范行业管理成为呼声。 核心内容 《条例》修订草案作如下重大修改: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批准设所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等行政管理职能收归财政部门,以强化行业管理;创新制度打击虚假业务报告,如提高设立事务所的门槛,建立了审计业务电子化备案制度、业务过量提醒制度和业务报告双签制度;建立诚信档案,防止会计师做假资料;禁止新设法人制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规定为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个人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 观点实录焦点一: 审批权该不该收回财政局 《条例》修订草案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批准设所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等行政管理职能收归财政部门。会议分组讨论时,一些委员对此持不同意见。 万安培委员提出,对《条例》进行修改的立足点和依据是行业协会不应该介入行政管理以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政管理权力太大。这一理由缺乏足够的说服力,而且它混淆了公共行政和政府行政的概念,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使的实际上是一种公共行政职能。他说,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公信力受到社会的置疑,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监管是对的,但是否就非要将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审批、检查等行政管理职能收回财政部门,以此作为对协会和行业的惩戒,值得认真考虑。 董国强委员说,在对《条例》进行修订时,我市专门派人到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征求意见,得到的信息是全国范围内财政部门都已经完成了权力收回工作,中注协也不再受理相关文件。市有关领导也将注协的职能明确定位为六个字:维权、服务、自律。若保留协会的行政审批权显得不妥。 列席会议的市财政局会计处处长成放晴在解释《条例》修订的一些背景时说,这次修订也是依法行政的要求。过去注册会计师协会既要监管又要维权、服务,角色有冲突。按照国际惯例,目前美国、日本、法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均是由政府成立专门的机构,对会计师行业加以管理。 焦点二:合伙人最高年龄该不该限制 在会计事务实践中,曾出现一些合伙人到了六七十岁就不考虑审计风险而乱签业务报告的情况,这对其他合伙人的利益造成重大的潜在威胁。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修订草案规定年龄超过60就不能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发起人,超过65岁就不能继续担任合伙人或者经营个人会计师事务所。但修订草案修改稿根据有关方面的建议,又取消了这一规定:不限制从业年龄。 傅伦博委员说,限制合伙人年龄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不应该为照顾一些人的利益而放弃这一关键性条款。由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特殊性,世界各大会计师事务所都对合伙人的年龄有所限制,一般情况下到55岁左右都会自动退出行业。深圳应该参考这一做法。 万安培委员则认为,《条例》的修订主要是为了有利于注册会计师行业防范风险,提高执业水平,发起人的年龄不应该影响到风险防范问题。 作者:本报记者方兴业王欣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