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养与孝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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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4日10:02 贵州日报 |
前些日子,电视上曾经播出一则真人真事:一位丧失了劳动能力的母亲,因为儿子、媳妇们都不愿赡养她,村民劝说也无效,老太太只得诉诸法律,与子媳们对簿公堂。法庭出面调解,她的已经分户而居的五个儿子,最终不得不答应下来,轮流供养。事情好像是解决了,可是我注意到儿子特别是儿媳们那些冷漠、怨毒的神色,我仿佛看见了老人家此后挨家吃受气饭的情景。我的心禁不住颤栗起来。看看那位母亲,在有了“供养”的结果后,并没有一丝一毫的高兴,相反的是忧心忡忡,立在年久失修的老屋前,一任秋风扑打着白发,脸上布满了忧伤。难道说,老人家已经预感到了什么? 是啊,对父母尽孝,首先是一个供养的问题。俗话说:“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禽兽尚且如此,生而为人,不能报答父母养育之恩,岂非禽兽不如?!生命循了自然界不可抗拒的铁律,每一个人都会走向晚景,都将老去。那时候,体弱力衰,耳聋眼花,实在做不动了,就需要子女们赡养和照料。所谓“积谷防饥,养儿防老”,正是在传统社会里,为着避免迟早总会到来的孤独与无援,不得不打的主意。而赡养父母,返本报恩,也才因此成为人子尽孝的美德。在中国历史上,像江革行佣供母、陆绩六岁怀橘孝母、张昭为父结网捕鱼、包拯辞官事亲等等,早已是流传甚广的孝行。而子路养亲的故事,尤其能发人深省: 子路是孔夫子的学生。年轻时家贫,可他却是个大孝子。为了奉养父母,在家乡粮价飞涨时,他不辞辛苦地跑到百里以外的地方购买便宜一些的粮食。他虽有大才,为了照料父母,只得在本地屈身以就。父母去世后,子路南游楚国,做了大官,“从车百乘”,“列鼎而食”。日子虽然好过了,可是他抚今追昔,不禁悲从中来,说:“我今贵矣,父母安在?”子路痛切地感到,那些在老人死后大办丧事,甚至玩些杀牛祭墓的把戏,都是毫无意义的事。还不如在父母生前,尽力让老人家吃得好一些! 这种子欲养而亲不在的追悔与伤痛,使得后世许多为人子者一旦念及,便心下悚然,以至奉养老人,大抵能被中国人看成尽孝大事,成为中国文化传统中一大特色,令西方国家的老人们羡慕不已。因此像前面那个案例中兄弟推诿、不愿赡养老人的例子毕竟是少数,较多的情形是能够孝养却失于孝敬。老太太的赡养有了保障,却不等于保障了日后不会遭到恶声与白眼。想到那些没有爱心相伴的日子,老人家如何能不忧虑、心寒! 其实,孝敬同孝养一样,都是行孝不可或缺的方面。养亲是尽孝的行为,是前提,敬亲则是尽孝的态度,是关键,一般地说,为抚育子女而操劳了大半生的老人们,过惯了苦日子,除了奉献,在子女面前,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叫做“索取”。如今已是夕阳西下,更不指望孩子们在物质上给多少回报,能得到一温饱足矣。如若是处在工薪阶层,有那一份退休养老金,尽管平时省吃俭用,到得儿女们谈婚论嫁,或是购房困难时,父母们总是会慷慨解囊,尽力操办。比较而言,他们对于子女行孝的期望,不过是一“敬”字:想看到儿女们的笑脸,希望享受一点子女们以和悦之颜孝敬长辈的快乐。 这一点,孔夫子看得最明白。当子路在他面前叹息因为贫穷而无以养亲的时候,先生是这样回答他的:“啜菽,饮水。尽其欢,斯之谓孝。”哪怕是过粗茶淡饭的日子,只要能让父母高兴,那就是孝了。————说这话的孔子,虽然被后世奉为“圣人”,可是在我们心目中,实在是一位和蔼可亲、通情达理的老头儿。是的,时下一般人家吃穿不愁了,供养老人根本就不再是一个问题。父母们埋怨子女不能尽孝,问题往往就出在这个“敬”字上。孝养是为人子的义务与责任,一旦有失,会遭到社会舆论的谴责,甚至是法律的干预;孝敬就不同了,那是一个人有无良知的事。对父母失敬,外人很难知晓,一般人也不便干预,冷暖自知,吃苦受气的是老人。因为家丑不可外扬,吃了苦往往会将痛苦深埋,受了气也只好忍气吞声。于是失敬的子女们不能察觉自身的毛病,反倒日益恣肆起来。他们缺少耐心,在父母面前粗声大嗓,甚至恶言以对;他们对父母的言行看不惯,由看不惯而生厌,嫌父母多余,于是经常没有好脸色。更有那一等除了丈夫便六亲不认的儿媳妇,甚至怂恿丈夫歧视并虐待公婆。竟也有人宁愿得罪父母也不敢得罪妻子,于是家庭便从此多事了。以至于老人们聚会之时,常能听到伤心又无奈的倾诉:娶个媳妇少个儿! 所以孔夫子才说,不要以为能供养父母就是孝。狗马不也能得到供养吗?“不敬,何以有别乎?”(《论语·为政》)如果不是真心孝敬父母,那养活父母同饲养狗马又有什么区别!所以能养而不能敬,不是尽孝之道。为了不伤天下父母心,在孝养父母的同时,真心地爱你的父母,多一点孝敬吧,朋友。 作者:王鸿儒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