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证明我未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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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4日11:17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未婚需要证明么?银行能不能对房贷政策作调整?10月23日下午,本报编辑部收到一封读者陶黎霜的来信,谈其购房奇遇———谁能证明我未婚 10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结婚不再需要单位出具证明了。没想到,这却给像我这样的未婚购房者带来巨大的苦恼:原先可以出具未婚证明的地方现在都不再有此权力,因为没人能证明我未婚,我刚买的房子办不了按揭贷款手续,一家人都急得没了主意。 国庆刚过,我们一家人看中了位于府河畔的一套住房,不到一个星期就交了首付款,签订了购房合同。接下来办理担保按揭贷款,根据担保公司的要求,我找到单位人事处办未婚证明,却被告知从10月1日开始,人事处便不再出具此类证明。因为根据新的《婚姻登记条例》,职工结婚无需单位证明,人事处便以“不再掌握职工婚姻状况”为由,拒绝为我出具未婚证明。 无奈之下,我来到居住地所在的三槐树社区居委会寻求帮助。工作人员一脸无奈地告诉我:“我们只管待业居民,你这样的情况必须找档案所在单位。”我的档案就在自己的工作单位,想到“皮球”又被踢了回去,我赶紧向居委会说明情况,追问有没有其他办法。“如果你有失业证明我们就给你办。”居委会的答复让人哭笑不得。 “谁能证明我是未婚青年?”朋友们七嘴八舌地给我出主意,有的说找派出所,有的说找公证处。拨通书院街派出所的电话,民警客气地说他们从来没开过这样的证明,“居民结婚不找派出所,我们没有根据出具未婚证明”。最后我去了成华区公证处,经济公证科的同志倒是一口答应下来:只要带上身份证,交200元钱,就可以办理一张本人未婚的书面声明。跟着一句话却让人寒心:“声明可以开,但是银行承不承认我们不保证。” 一番遭遇,心里堵得慌,我于是下决心问个清楚。22日,我找到成都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打听为什么按揭贷款要出具未婚证明。公司告诉我,是否需要未婚证明完全由银行决定。一些银行规定,只要购房者签字声明本人未婚即可办理按揭贷款,另一些银行则要求购房者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未婚证明。倒霉的是我办理按揭的银行恰好属于后者。一不作二不休,我立即打电话向该行消费信贷部门询问,对方表示正在就此问题进行研究,短时间内这样的规定可能不会改变。 可能是最近咨询此事的人比较多,该银行竟然向我倒起“苦水”:“如果取消未婚证明,有可能出现夫妻二人以一个人的名义申请按揭贷款的情况,但是作为抵押物的房屋产权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这样一旦还贷出现问题,银行对房屋的处置就会涉及到另一配偶的权益,出现处置困难。”他们还深入浅出地举例:比如丈夫欠银行的钱无法偿还,作为房子的抵押物却是夫妻两人的,没有妻子的同意银行就不能拍卖房产收回债务,贷款风险由此增加。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决定找成都市民政局讨个说法。社会事务处有关人员虽然对此颇为同情,答复却像泼下一桶凉水:“现在没有任何地方能开具未婚证明,连社区居委会也不行!”他们说,前些时候成都市政府曾就此问题召集有关方面作过协调,部分银行坚持过去的做法,民政局也无法,“购房者只能找银行讨说法。”他们认为,银行大可以采用其他方法调查购房者婚姻状况。 未婚需要证明么?银行能不能对房贷政策作调整?争论在继续,可是我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