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发厅内按摩女遭轮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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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4日13:56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本报讯(罗天兴)昨天,湖里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多人在美容美发厅内轮奸按摩女案,被告人饶俊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24岁的饶俊绰号螳螂、平头、小牛,江西省金溪县无业人员。2003年5月11日1时许,饶俊和杨伟、“光头”、“永永”、“猫咪”等人(姓名不详,均在逃)在喝完酒后到湖里区长乐路117号美容美发厅按摩。 饶俊将店内一女服务员王某带至二楼并要王为他按摩。杨伟随后也到二楼,他们强行与王某发生了性关系。饶俊等三人见王不敢声张,很老实,便又相继强行与王某发生了性关系。 店内的其他人在得知王被强奸后立即报案。警方很快就在湖里寨上路口将尚未跑远的饶俊抓获。在审讯时,饶俊承认强奸了王某。庭审中饶俊辩解说,他没有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当时他看到杨伟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时,他也想那么做,但后来被害人哭了,他就没有兴趣了。 法院认为,饶俊伙同他人以胁迫手段轮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饶俊虽在公安机关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但在庭审时又翻供,认罪态度不好,酌情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