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了朋友手机再骗走充电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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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4日13:56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本报讯 (罗天兴) 陈君连偷了朋友手机后又将朋友的充电器骗走,昨天,他被湖里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03年3月15日0时30分许,陈君连到湖里高崎机场北区鸿洲工贸公司宿舍找其朋友涂某。当陈君连进入涂的宿舍后,发现涂正在熟睡,枕头边裤子上挂着一部南方高科HI688型手机(价值2227元),就将手机放入自己口袋,悄悄离开了涂的住处。 十几天后,陈君连又去找涂,装模作样地问起涂的手机时间,涂称手机莫名其妙丢了,陈君连遂装着为朋友着想的样子劝涂说,他有朋友在做手机生意,为避免浪费,他可以帮助将涂的充电器卖掉。涂某信以为真便又将该手机的一套充电器交给陈。 陈得逞后担心涂知道真相,就将偷来的手机连同充电器一起送给妹妹使用。陈还拿了自己的手机要卖给涂某,以此转移涂某的视线。 2003年7月1日23时许,警方在调查陈涉及的另一起盗窃案时,从他妹妹处缴获涂的手机,遂案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