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屡当“垃圾虫” 将判服务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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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4日14:04 人民网 |
人民网香港10月24日电 香港食物及环境卫生咨询委员会建议,对两年内重复及超过一次触犯公众洁净罪的人士判罚社会服务令。 委员会建议,对两年内重复及超过一次触犯公众洁净罪的人士,不能只作1500元定额罚款处理,须发传票,并要判罚社会服务令,罚款额和服务令形式由法庭裁决,希望可以加强阻吓力。四项罪行包括随地吐痰、乱拋垃圾、张贴街招以及让狗只随处大便,全部视为同一罪行看待。有关建议昨日起咨询公众一个月。(林志文)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