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爱你有多难(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4日16:42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
昨天晚上6时到8时,青岛市物业管理办公室王西涛副主任、刘毅做客本报接待室,针对读者提出的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嘉宾还表示,如果读者有任何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疑问和投诉,都可以通过拨打5061074进行反映。撰稿王哲王延滨 物业管理不到位业主能否拒付物业费 市民金女士: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去年底入住,从入住至今,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未按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进行物业管理,有些业户拒付物业管理费,这样做可以吗? 嘉宾:物业管理企业未履行服务义务和物业管理职能或履行服务和管理职能不符合约定的,业主可行使抗辩权,即不支付物业管理费。如果物业管理费用是分不同项目收取的,则业主仅能拒付物业管理公司未尽职责部分的费用,而不能拒付全部物业管理费用,但物业管理企业拒收部分物业管理费的除外。 因此,你只能就物业公司未尽职的那些项目拒交物业管理费,其他部分还是要按时交纳的。 物业公司有权罚款吗 一市民问,新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后,物业公司在劝阻制止业主一些影响其他住户利益的行为时,有没有对他们进行罚款的权利呢? 嘉宾:物业公司向业主开罚单无法律依据。物业公司相对业主来说,它只是一个服务于业主的企业,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力。如果业主的行为伤害到其他业主的利益,物业公司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应报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让执法部门出面解决。因为罚款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物业公司不是行政机关,也没有行政处罚的权利。 小区有安全隐患怎么办 市民李先生:浮山后一小区多户居民私自开门开窗,进行违法装修,邻居们很担心安全问题,物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 嘉宾:物业管理区域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区域,物业管理企业作为物业区域内的管理服务者,是受全体业主委托,维护全体业主利益的。如果小区内出现违反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新条例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一旦发现应当制止,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买房先要看物业 市民刘先生:我准备在市区东部购置一套住宅,听说除了房价之外,物业管理的价格和水平也有差异,开发商是否应提供物业的相关情况? 嘉宾:根据新条例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出售房屋时,应首先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一部分向购房人明示。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是物业购买人选房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业主考核物业管理企业工作的重要标准。物业能在小区办停车场吗 市民胡先生问:我所居住的小区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开了个停车场,占用了大半通道,这合法吗? 嘉宾:物业公司如果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在小区内开办停车场,并占用小区通道的,属于侵害小区全体业主权益的行为;如果物业公司征得业主委员会同意,需报请交警部门批准,由交警部门实地勘察同意后,再由物价部门审定收费标准。 左图:青岛市物业管理办公室王西涛副主任(左)、刘毅在本报读者接待室回 答读者提问。空闲房屋交不交物业费 市民郑先生:我在浮山后小区有一处空闲的房屋,一直没去居住,物业管理费应如何缴纳? 嘉宾:对于这种情况物业管理费缴纳有以下四种情况:业主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入住合同,物业管理费则应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交纳;物业管理区域内已经成立业主委员并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物业管理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缴纳;按照新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在出售房屋时,业主与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依据合同约定时间缴纳物业管理费;由物价部门核定价格,物业管理费自文件规定之日起缴纳。 业户被盗物业有无责任 家住华丽广场的孙先生问:业户被盗物业有没有责任?物业在日常管?碇惺欠癯械O嘤Φ陌踩稍鹑危? 嘉宾:根据新条例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未能按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物业完全遵守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则即使业主的人身、财产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受到损害,物业管理企业不一定承担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