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说话:对几种反腐思路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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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5日00:27 人民网 |
网友:周中质 腐败,无疑是一个令国人倍感沉重的话题,亦是社会主义中国政治生活中难以承受之重。它不仅浪费了我国原本便是相当有限的政治资源,更是消耗了我们作为普通民众的情感资源。当然,我国党和政府在腐败问题上的态度是极为明确的,对反腐的定位也从建国初期的政治斗争,到后来的政治任务,再到当下将其视为一项艰辛的系统工程,可谓是倾尽全力了。与此相应,打击预防腐败也成为了学术界的热门话题,各界人士纷纷为我国的反腐运动献计进策,亦不可谓不尽心。概而言之,迄今业已明确的反腐思路大体有三种:首先便是被锦尘先生所强调的“以权力制约权力”思路;其次是与市场经济精神相吻合的“以权利制约权力”思路;另外就是从老祖宗那儿重新发掘而来但又有着新内涵的“以道德制约权力”思路。应该说,这三种思路都有着很强的理论依据和现实适用性,也为我国的反腐工程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它们的功效并未完全的发挥出来。 问题可能在于,我们忽视了为其寻求一个共同立足点来消除冲突、厘清关系以形成一个互促互动、配合交融的完整体系的必要性。 首先,从单个思路来看,它们是三种不同的博弈关系。“以权力制约权力”是基于“三权分立并相互制横”思想发展而成的,它的出发点在于对权力本身的不信任和对权力过于集中所必然会产生之后果的担忧,从而赋予立法、司法、行政权以独立、平等的地位以达到一种对抗的平衡状态。它的实质是一种权力体系内部的博弈关系,并且只有在权力体系相对分明的情势之下方能达致良好的效果;“以权利制约权力”是思想启蒙运动及市场经济精神不断强化所催发而成的个体本位思想在社会主体结构上的映照。其间当然也蕴涵着对权力拥有者的不信任,但更多的是对个体意识、个体能力的充分肯定。它的出发点在于依据对权力的来源、合法性、归宿等的重新阐释,以权力的委托者身份对实现中的即受托方进行有理的抗衡,展开权力多元化的尝试。从实质上而言,这是一种社会主体结构内部不同层级主体之间的博弈关系,并且只有在个体独立、社会主体中心下移的情势之下方可显现出上佳效果;“以道德制约权力”也是随着市场经济及社会文明的发展逐步凸现的反腐举措。当然,这里的道德和哲学层面、我们传统意义上的修身养性教化有着很大的共通性,但也存有颇大的不同。其中最主要的是,这种道德约束诉求是居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所导致的个体在心理层面的自我紧张,即在不断开放的时代里和日趋复杂的社会角色扮演中,个体在涉及我、他、社会之间各种利益关系的权衡和处理。它的实质是一种个体内心的自我博弈关系。 其次,从彼此的关系来看。可以说,从以权力作为反腐的武器,到权利,再到道德作为武器,体现的是一个逐步递进的演化进程,也是一个个体本位的回归过程。无疑,这是文明的产物,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因为,无论是权力、权利还是道德,只有个体才是真正的承载者。而且也只有立足于个体,才可能将三种反腐思路协调统一起来,才可能在个体的自我博弈、社会结构内部不同层级主体间的博弈及权力体系内部的博弈之间找到一个共同的参与者和着力点。具体而言,那便是将这三种思路的起点统一到一个共通的人性假设之上,亦即理性的个体。当然现实中,人们对权力拥有者、权利人以及单独个体的人性假设是存在着一定的分裂的。人们一般将权力拥有者视为社会福祉的代表者,将权利人视为抽象的政治参与者,而将单独个体视为理性的经济人。事实上,正是这种区别的人性假设,造成了上述三种思路的根本差异和互相冲突,也难以有效的融合起来。而相反,如果能将三者一致的基于理性的个体假设,我们便完全可能形成一个更为有效的反腐思路体系,即立足理性的个体假设之上,以道德制约为根基,以权利保护为主体,以权力限制为保证的完整体系。 事实已证明了,三者彼此之间的割裂或残缺其中之一都将会给腐败留出可乘之机,而给社会带来灾害。为此,我们在具体反腐机制的设置之时,充分考虑三种思路之间的融和与配合以实现“三位一体、定位明确而又有着共同立足点”的反腐思路体系还是有必要的。 相关文章: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