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港主席合同诈骗被判15年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5日07:00 天府早报 |
成都中院一审判决:泰港集团虚假重组长江包装公司骗取银行贷款,罚金1970万元 早报讯(记者赵倩) 曾经风光一时的泰港集团董事局主席刘邦成被判刑,昨(24)日,成都市中院公开宣判,泰港董事局主席刘邦成犯合同诈骗罪、内幕交易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泰港实业经理汤建海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以合同诈骗罪、内幕交易罪,共判处被告单位泰港实业罚金人民币1970万元,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西藏金山罚金500万元、泰港生物罚金300万元。 指控:虚假重组骗取股权 检察院起诉指控称,2000年5月至11月期间,泰港集团负责人刘邦成将其实际控制的泰港实业、西藏天科,对四川长江包装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包装)进行资产重组。重组过程中,刘邦成和汤建海虚构自身重组实力,将与其无任何资产权属关系的一公司作为下属公司,将未完全控股的一公司作为自身实有资产,骗取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泰港实业、西藏天科签订协议,从而获得长江包装52.11%的国家股股权,为其入主长江包装奠定了基础。 2000年7月,刘邦成实际控制的泰港实业又用分别出资人民币408万元、32万元所获取的2080亩土地、32000亩土地,虚假高评估为4200万元、2.94亿元,注册成立了两家公司。在未对二宗土地进行实质开发建设的情况下,泰港实业再次将其分别虚假高评估为1.96亿元、2.94亿元。2000年11月,刘邦成明知土地虚假高估,将泰港实业所持两公司的部分股权以虚假评估的价格,通过赠与、置换等手段,使长江包装在表面上实现了盈利。 2001年1月,泰港实业、西藏天科分别与省国投公司签订托管协议,控股长江包装,刘邦成用长江包装的国有资产作担保,以泰港实业、西藏金山、泰港生物等单位名义,在成都市农村信用联社营门口信用社等多家金融机构骗取贷款1.66亿元非法占有,至今无力归还。 2000年5月,刘邦成在泰港集团虚假置换长江包装不良资产,从事虚假重组国有上市公司,为长江包装摘掉“ST”帽子的“利好”内幕消息尚未公开前,授意舒荣峰将单位资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量炒作“长江包装”股票,从中非法牟利960万元。 辩称:重组是真没骗贷款 刘邦成辩称,泰港实业具有重组长江包装的实力,重组过程并没有欺骗长江包装和省国资部门的行为,在资产置换过程中,未授意高评估,也没有骗取担保和银行贷款,也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另一被告汤建海认为,自己在重组考察中没有提供虚假资产行为,没有提供虚假评估证明,不应当构成合同诈骗罪等。 判决:合同诈骗内幕交易 法院一审认为,三个被告单位以非法占有银行贷款为目的,采取以泰港实业、西藏天科虚假重组长江包装的方式,控制和利用长江包装,使之违背真实意思为三被告单位提供担保,致使三被告单位共骗得银行贷款16606万元。三个单位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刘邦成、汤建海两人行为均构成合同诈骗罪。泰港实业作为重组上市公司长江包装的潜在大股东,利用内幕消息进行股票交易,从中获利960多万元,构成了内幕交易罪。刘邦成行为也已构成内幕交易罪。 刘邦成,1956年生于武胜县,原系四川泰港集团董事局主席、西藏金山法定代表人,2002年8月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成都市公安局刑拘,后被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