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和执法人员人身保险推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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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5日07:16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新华社福州10月24日电(记者苏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最近推出“新闻记者执法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据悉这是内地保险业推出的首个“记者险”险种。 据太保福州分公司办公室负责人陈伟华介绍,该险种的保险对象是年龄18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新闻记者和公检法等部门执法人员。由于该险种是团体险,所以应由保险对象所属单位投保,被保险人人数应占其单位在职人员总数的75%以上且不少于8人。 与其他意外险相比,该险种新增了双倍给付和直系亲属连带保障两项内容。 据陈伟华介绍,太平洋保险公司曾作过一项调查,目前新闻记者已被列为十大危险行业的第三位,其工作危险性仅次于矿工和警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