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仍有好日子过(开发商感言录)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5日07:24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张元端 我国房市局部过热总体健康 国民经济允许房地产增长的范围,主要从资金、土地、物资和消费者购买力等四方面来衡量,目前我国房地产投资增长仍处于经济发展允许的范围之内。1992年,我国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为14.2%,而同期房地产增长率为117.6%;1993年,两者的增长率分别为13.5%和165%,房地产增长的速度是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的12.2倍,因此得出部分地区房地产经济过热的结论。而从1997年到2002年的6年中,除个别年份房地产增长的速度稍快之外,其余均显正常,房地产增长的速度平均是国民经济增长的2.1倍。 从销售额与投资额的增长率看,近6年内房地产销售额的增长明显高于投资额增长速度,消费拉动投资,情况比较良好。1997年,我国房地产销售一度出现负增长,投资额增长速度则不到10%,而到了1998年,销售额上升到39.7%,同期的投资额则相应拉升到13.4%,2000年销售额为30.1%,投资额为19.1%,2002年两者分别为23.7%和21%。从这个发展情况看,房地产市场销售额高于投资额并逐渐拉平,总体上表现得比较正常,但张元端指出,今后要特别防止出现投资额高于销售额的情况,适度控制房市投资。 空置率是观察房地产市场的最直接指标 把房屋竣工面积与销售面积作了一个比较,一段时期以来我国房地产每年竣工面积都比销售面积大,而且空置房年年都在增加,这恰恰是我国房地产市场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今年全国空置房面积已达到9600万平方米左右,这个数据看上去令人吃惊。 然而,仅凭空置房的多少还不能得出房地产市场“过热”的结论。从市场运行情况看,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高风险、抑制有可能出现的价格上涨、配置市场需求等,都需要市场上存有一定比例的空置房,这是一个正常的空置状态。而另外一些非正常的空置却不是由于“过热”造成的,比如,由于开发商对市场缺乏准确判断、盲目跟风逐流等导致结构性空置,由于生产的商品房不适销对路或者价格不当而导致的空置等等。 空置房可以以商品房控制的时间为标准来定义,即商品房控制在开发商或者代理商手中1年以内的为待销房,1—3年内的为滞销房,3年以上的则为积压商品房,除此之外,还要看积压的商品房是否适销对路、价格是否适当等等。相对于我国国民经济7.3%—8%的增长水平,房产空置率如果保持在15%左右,即房产增长约为国民经济增长的2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将会协调一些。 今后20年房产市场不会长期饱和 市场上出现超过一定量限度的空置房,我们既可以理解为房市出现“过热”,也可以看成房产市场供大于求,出现市场饱和。房地产市场的饱和现象无非就是长期饱和、短期饱和、结构饱和、活有饱和四种。 由于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居民住宅不断得到改善,以及城市建设步伐加快等四大支柱支撑房地产的发展,在今后20年左右的时间内,我国房地产市场不会发生长期饱和,但却要防止短期饱和、结构饱和以及活有饱和等,政府和开发商在调控和生产住宅时,必须调整产品结构,增加有效供给,使产品适销对路。 (作者为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