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乐恒诉张玉宁赔偿案初步达成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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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5日07:29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据新华社沈阳10月24日电(记者范春生)24日上午,原辽宁足球俱乐部运动员曲乐恒诉张玉宁车祸赔偿案在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到庭的原告曲乐恒要求张玉宁赔偿精神损失费、护工费、康复治疗费等共计574万元。原被告双方在提供相关证据及辩论后,经法官建议,初步达成了调解意向。 经过两轮的辩论,主审法官提议原被告双方是否希望调解,原被告均同意调解。但因张玉宁的律师表示要请示张玉宁本人及其父母,才能给出具体的赔偿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