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花烛之夜幽会旧情人(挖掘独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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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5日07:5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洞房花烛夜”是人生四大喜事之一,然而家住栖霞区龙潭的高某在新婚之夜却遇到了一件让他忍无可忍的事,新娘子竟在新婚之夜偷会旧情人。为此深受半年折磨的高某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求离婚,昨日,南京栖霞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判决。 高某初识李某是在去年的11月,当时李某正与她以前的男朋友闹矛盾,高某对李某一见钟情,认定找到了相伴一生的人。高某带着李某四处旅游散心,通过2个月的努力,终于成功地让李某点头答应嫁给他。今年2月8日是高某的大喜之日,这一天,高某很是激动和兴奋,在酒店大宴宾客。李某声称自己不胜酒力,先回到了洞房。酒过三巡,高某与李某两家的亲朋好友尽兴后纷纷离去,高某迫不及待地回到家中欲与成为自己老婆的李某好好温存一番,可是这时,新娘却失踪了。 高某以为老婆在新婚之夜闹失踪,可能是害羞的缘故,便在洞房里兴奋并耐心地等待李某的出现。不料等到凌晨1时许,李某仍然音信全无,心急如焚的高某便发动亲朋到处寻找。然而,亲朋找遍了附近,仍未见李某的踪影,高某在不安和等待中度过了新婚的第一夜。次日一早,李某穿着崭新的嫁衣归来。面对丈夫、公婆的责问,李某承认自己因为放不下旧情人,偷偷地到情人家幽会去了……新婚第一天便被戴上了“绿帽子”的高某,精神受到了极大打击,为此他生病卧床半年,而在此期间,李某没有在床前照顾高某一天,让高某对李某彻底死了心。 高某病愈后,一怒之下来到法院,向李某索要精神损失费,并要求与其离婚。法院审理此案后,于昨日依法判决二人离婚,并由李某赔偿高某精神损失2500元。 本报记者 时双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