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建立社保补贴新机制 一万六千余人享受补贴核发金额一千余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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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5日07:59 大江网-江西日报 |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 宜春市大力推进社保补贴工作,建立起下岗职工自谋职业和企业吸纳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全市34个再就业基地也积极为新招收的下岗失业人员投保,目前,全市社保补贴享受面已达16146人,核发金额达1026.9万元,此项工作在全省排位第一。 宜春市在推进社保补贴的过程中,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摸底调查,调查中发现,因为社保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下岗职工自谋职业和企业吸纳就业都有顾虑。鉴于部分职工在原国有企业保留劳动关系,目前又在别的企业就业,存在双重劳动关系问题,该市出台了新的办法:职工先与原单位签订中断履行劳动合同协议,原单位不再负责职工工资、福利、社保;招用该职工的企业再与其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新建各项保险关系,企业和个人都可从社保补贴中受益。 据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用人单位新增岗位招收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保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养老和失业保险费,即全额补贴。目前,该市企业应承担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分别为20%和2%。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如果进入社保个人窗口则个人需承担20%的社保统筹,而一旦与新企业建立了劳动合同与社保关系后,则个人只需承担8%;同时,吸纳了该职工的企业则可享受20%的全额社保补贴,这样既解决了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后顾之忧,也减轻了企业负担。不少企业以前不愿为员工参保,现在转变了观念,积极投保。 为了扩大社保补贴面,促进就业和再就业,该市还拓宽社保补贴领域,规定企业2003年招用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及近两年从部队复员、退伍、转业安置的工作人员,也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本省外市、县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在宜春市就业也可纳入社保补贴对象。(钟瑜邹海斌) (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