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气球绳当道勒伤路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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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5日10:1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记者 林燕 通讯员 伍健红 本报顺德讯 顺德人张某因广告氢气球漏气后横在路中间,被其吊线割伤了颈部。日前,顺德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由负责该氢气球维护的天×广告公司,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害金等共16000多元。 今年6月23日晚,张某驾驶摩托车在105国道上行驶,突然发现前面有条绳横在路中间,于是立即刹车,可车速太快,摩托车继续向前行驶十多米,而张某却被绳子拦了下来,摔倒在地。张某花了3743元医疗费才康复出院,但脖子上留下一条明显疤痕。 张某事后了解到,肇事的气球是威×公司委托天×公司做广告促销活动所施放的。由于当时暴雨天气,有七级阵风,导致气球被吹倒,正好横在出事路段。张某将两家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49810元。 顺德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受伤是由于氢气球没得到良好管理而造成,天×公司应负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威×公司也应该承担补充赔偿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