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早进度快 全省已有32.48万下岗失业人员领到证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6日07:22 大江网-江西日报 |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 记者胡勇飞报道:今年1月24日,37岁的原南昌手表厂职工陈朝阳等100名下岗职工欣喜地领到了《再就业优惠证》,成为我省首批《再就业优惠证》获得者。凭着这张证书,陈朝阳申请到了2万元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自己开办了一家米店,月收入千余元。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最新统计,截至9月底,全省32.48万名下岗失业人员领取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到了再就业优惠服务。我省成为全国《再就业优惠证》发放最早、发放进度最快的省份之一。 发放《再就业优惠证》是党和政府关心支持下岗失业人员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据了解,持有该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在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时,可享受减免税收、免收63种行政事业性收费、获得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时获得贴息补助等多项优惠,用人单位招收持证下岗人员达到一定比例也可以享受减免税收优惠,下岗失业人员持证每年还可享受两次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一次免费职业培训服务以及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再就业援助服务。 为让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尽快享受到再就业优惠政策,我省建立了《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的周通报制度,从今年4月开始,省劳动保障部门对全省11个设区市的《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进度向全省通报。通报制度的实施,有效加快了《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进度。据悉,我省近日进一步扩大了《再就业优惠证》的发证范围,除原规定的四类人员外,凡未进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2002年1月1日以后新产生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因单位等原因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但未再就业人员,以及设区市及县(市、区)国有企业改制需要安置但尚未安置或仍未再就业的人员均可领取《再就业优惠证》。 (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