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口遭遇“寒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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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6日07:24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近日,国家公布出口货物退税率调整政策,在我省外贸出口中占据重要位置的机电、纺织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均在下调之列,消息甫出,业内反应十分强烈。省外贸厅相关人士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我省约有7成出口商品受影响,其中纺织、机电企业将受到较大震荡。7成商品出口退税率下调 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是自1985年我国开始推行出口退税政策之后的第4次大调整。调整的一个原则是,对国家鼓励出口的产品退税率不降或少降,对一般性出口产品退税率适当降低,对国家限制出口的产品和一些资源性产品多降或取消退税。 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分为5档:17%、13%、11%、8%及5%,总体下调2.95%。新标准自2004年1月1日起实行。 省外贸厅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在此次税率调整中,我省70%以上的商品出口退税率下调,涉及到1800多种商品,总体下调约2.4%。其中,受影响最大的当属机电产品、服装和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由17%下调至13%。 机电产品以及服装、纺织品、箱包、鞋帽等传统轻工产品历来在我省出口中占据较大比例,对拉动我省进口增长的贡献十分大。今年1-9月,在我省出口上千万美元的商品中,皮革服装、棉浴巾等均有较大增长。 这位人士以纺织业为例分析,我省的纺织原料有一定优势,出口退税率的下调肯定有影响,“很多企业,包括沿海的一些企业已经感觉比较头疼了”,此次广交会上,不少外商持观望态度,迟迟不肯下单。企业需及早应对 据了解,到2003年底,我国出口退税欠税累计数额将达到3000亿元左右,我省将达到19亿元左右。按照“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则,此次调整,中央财政将负责偿还历史上欠退税款,并确保改革后不再发生新欠,同时建立中央、地方共同负担的出口退税新机制。 对此,省外贸厅有关人士表示,我省将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的政策,“我们将足额、及时、方便地完成这项工作”,企业不用担心。 与此同时,这位人士指出,由出口退税率调整带来的震荡才刚刚开始显现,企业起码得有半年多的适应期。由于新标准从2004年1月1日起实行,相关企业应当在年底加快出口进度,尽量多出货,此外,还应积极开发新产品、新市场,并加强管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做好客户以及配套企业的解释说明工作,从各个方面采取措施及早应对。 出口退税政策 对出口产品实行退税是国际通行做法,符合世贸组织规则。中国从1985年开始实行出口退税政策,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以后继续对出口产品实行退税。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对增强中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扩大出口,增加就业,保证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6年,国家对出口退税率作大幅下调,平均税率降至8.29%。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受此影响,加上退税率下调,1998年我国的出口形势严峻,全年只增长了0.5个百分点。1998年,中国再次提高退税率,最先恢复17%退税率的是纺织品和纺织机械,经过分次、分批的调整之后,目前我国出口产品可以享受的综合出口退税率约为15%。本报记者唐婷 实习生 文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