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交管出台新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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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6日07:24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10月25日讯(记者 颜宇东通讯员凌菱)从10月28日起,长沙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作出新的调整。新的调整与原有规定保持连贯,主要涉及货运车辆的行驶与停放。 新的规定要求,货运机动车辆可以在经长潭高速公路长沙段、国道绕城公路、环线联络道、湘江猴子石大桥、新开铺路、李洞公路至长潭高速公路过山路、潇湘中路、湘江一桥、银盆路(氵荣湾镇至湘江二桥)、枫林路三六六医院路口以东;湘江二桥、丽臣路的伍家岭立交桥至四方坪立交桥段以南;环线的四方坪立交桥至劳动路立交桥段以西;环线的劳动路立交桥至书院路立交桥段以北范围内的道路上行驶和停放。 每日7时至24时,禁止过境货运机动车辆驶入长潭高速公路的李家塘收费站至国道绕城公路毛塘收费站段以西;国道绕城公路的毛塘收费站至东塘收费站段以南;国道绕城公路的东塘收费站至斑马收费站段以东;环线联络道、湘江猴子石大桥及环线芙蓉路立交桥以北(含芙蓉路立交桥)和韶山路洞井铺路口、长沙大道路口以北范围内的中心城区道路(运送新鲜果菜及鲜活牲畜的进城区外籍货车不受上述禁行规定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