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 提供假信息最高罚一万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6日12:58 千华网-鞍山日报 |
据新华社南昌10月24日电(记者李兴文)为保障求职者的合法权益,江西省近日出台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职业介绍所不得提供虚假招聘信息,不得介绍求职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不得为没有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进行职业介绍服务。违反以上规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将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吊销职业介绍许可证。 为规范职业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新出台的《江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明确要求,职业中介机构不得未经批准从事职介活动,不得超出业务范围经营,不得以暴力、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介绍,不得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介绍许可证,否则劳动保障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