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农家旅店“行规”在津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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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04:35 山西日报 |
据新华社天津10月26日电日前,天津市有关部门出台了我国第一部《农家旅店质量标准》,对农家旅店的必备条件、服务基本要求和质量标准做了详细规定。农家旅店终于有了统一的“行规”。 天津市新出台的《质量标准》规定,每户农家旅店至少应有10张可供出租的床位,数量要与房间大小相适应,有公用卫生间;农家旅店每间客房的面积不得少于15平方米,餐厅及厨房位置合理,餐位数量不低于该店的住宿接待能力。此外,在卫生和旅游安全方面,《质量标准》要求天津市的农家旅店建筑物墙面无污垢,空气清新,公共场所达到国家卫生标准;消防、防盗等设备齐全,运行正常,区域内设有医务室,备有游客常用药品,与定点医院签有救护协议。 (山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