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里俭朴暗里贪"廉政局长"被判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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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07:42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武汉讯平日里生活“俭朴”,逢开会就给下级“敲警钟”的明九斤,暗中利用职务之便先后25次收受贿赂达47.1万元。10月24日上午,武汉市中级法院对这位“廉政局长”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明九斤曾担任过有关单位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其担任武汉市市政建设管理局局长期间,有着众多“廉政佚事”。他平常穿着价格便宜的衣服、裤子、皮鞋,有时甚至袜子还有窟窿;他明令禁止干部在外就餐,自己也尽量赶回单位食堂吃饭;只要一有机会,他就会“敲打”、提醒下属“防微杜渐”;在其办公桌上,《党风廉政守则》白纸黑字格外引人注目;虽然买了新房,可他仍然住在拥挤陈旧的二室一厅里……因此,被单位职工誉为“廉政局长”。 2002年7月,检察机关调查发现,这位表面上工作兢兢业业、衣着朴素、经常给下属敲廉政警钟的“廉政局长”,却有着8年利用职务之便,暗中收取“感谢费”、“拜年礼金”的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