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伪标志乱产乱销可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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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07:48 天府早报 |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实行新办法,防伪产品生产企业须获许可证 早报讯(记者戴玉堂) 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防伪技术产品,有可能被判刑。昨(26)日,从省质监局召开的全省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工作会上传来消息,国家质检总局新颁布的《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已公布实施,我国防伪产品的生产和使用正式纳入法制化轨道。 新办法规定,防伪技术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获得许可证,对不按规定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防伪技术产品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限期整改、依法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吊销证书,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省质监部门表示,我省将在明年初组织防伪产品专项检查,将假冒伪劣的防伪产品清除出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