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杀害3中学生 3犯被判死刑、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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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09:1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兴宁讯(记者绿叶通讯员邓爱君) 绑架杀害兴宁市叶南中学3名中学生的凶杀案件日前有了结果: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以绑架罪判处两名被告人死刑、一名被告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赔偿三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合计24.6万元。 去年12月中旬,被告人邬文通、邬家强、罗剑锋3人开始密谋绑架叶南中学学生李某。罗剑锋介绍李某给另外两名被告人认识,并经常一起玩乐。 今年1月8日晚,李某带两名同校的初三女学生李某、黄某,邀约罗剑锋、邬文通到兴宁城区玩。于是,两名被告人将3名被害人带至邬家强老屋住家吃饭玩乐至晚上12时左右。3名被告人经过商量后,对被害人实施了绑架,并对李某、黄某实施轮奸。 次日凌晨3时左右,被告人罗剑锋先行离开邬家强家,回到叶南中学。上午10时许,邬家强、邬文通勒令李某打电话给其父亲,勒索李的父亲20万元,但遭到拒绝。下午1时许,被告人邬文通、邬家强害怕绑架和强奸的事情败露,而将3名被害人活活打死,并把3人的尸体以及他们的衣服、鞋掩埋,清理打扫现场后,坐班车出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