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湖山庄旧“管家”限时撤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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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09:11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李妍)本报独家报道的《翠湖山庄新“管家”无奈撤出》有新进展,天河区人民法院前天作出民事判决:旧“管家”广州恒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开发商广州市升恒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要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移交翠湖山庄小区物业管理权给翠湖山庄业主委员会,同时恒和公司撤出翠湖山庄小区,并移交翠湖山庄小区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物业管理专用房和业主共有的公共配套设施、财物等给翠湖山庄业主委员会。 按照昨天的判决书规定,被告恒和公司和升恒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天河法院立案庭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日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物业管理处的有关负责人在与翠湖山庄部分业主会谈时表示,目前,恒和在翠湖山庄管理是不合法的,业主的管理费可以拒绝交给恒和。对于544万元物业维修基金问题,广州市国土局已立案取证,听证后便可进行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