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能叫绿化树“让路”?(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09:1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深圳讯(记者何涛通讯员卿洵摄影报道) 昨日上午,位于深圳市罗湖区一马路上的两棵大树被有关部门人员移走。据现场移树的工作人员介绍,这两棵大树是路边一家房地产公司出资移走的。房地产公司出资移树的行为引起一些住在附近居民的不满。对此,深圳有关专家指出,绿化树属于公共财产,商家如果出于自身经营的需要出资移树可能会造成对人们公共利益的损害,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 花1万元移走两棵大树 昨日上午9时,记者接到消息后立即赶到了位于罗湖区一条马路旁的移树现场。记者看到,两棵大树已经被有关部门移走,马路边的人行道上留下了2个约3平方米的大坑,挖出来的泥土几乎堆满了整条人行道。紧挨树坑的是一个正在建设的房地产工地。据附近一位居民介绍,两棵大树刚刚才被有关部门用车运走,两棵大树估计都有约四五十年的树龄,树干直径近1米。为了移动这两棵大树,有关部门还出动了吊车和大卡车。 现场有两名身着某绿化公司制服的工作人员正在填埋树坑。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是绿化公司专门负责种树和移树等绿化工作的,这两棵大树是路边的房地产公司出资1万元要求移走的。 大树位置正好挡住裙楼 昨日,该房地产公司有关人员表示,马路边的两棵大树确实是由该公司出资移走的。该物业靠近马路的底层是一排裙楼,准备开发成商场,两棵大树茂密的树冠正好挡住了裙楼立面,对商场生意可能会有影响。由于目前物业已进入即将完工的阶段,所以公司出资将两棵大树移走。 昨日中午,参与移树的某绿化公司二队负责人称,此次移树是接到深圳市有关部门下发的通知后进行的。记者与深圳市绿化处有关人员取得了联系,有关人员表示,树木是不能随便移走的,需要有关部门的批准才行。有关单位如果有移树的需要可到相关部门申请,移树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要移动上述马路旁类似的大树每棵费用约在5000元以上。马路上的两棵大树被移走后,还会在原来位置种上两棵小树。 树被移走引来居民不满 记者看到,大树所在的马路是一条林荫道,由于路边的大树都有约几十年的树龄,整条马路显得非常漂亮,两棵大树被突然移走引来了附近居民的不满。 附近的居民王先生说,深圳市拥有这么多大树的林荫道非常少,对于这样的大树和马路更应该保护好。看着大树被移走,他感觉非常痛惜。 移树时在一旁围观的李师傅说,他每天都要沿着这条马路走回家,傍晚时候还会经常在马路上散步,就是因为马路上有这么多好看的大树,真不知道为什么要将树移走。 另一位居民也表示,马路上的大树是为了给大家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房地产公司移走大树的行为令他十分气愤。 相关说法 移树侵害公共利益 深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关规划师指出,房地产商出钱移走大树的做法实际上是得不偿失。这些树木在种植规划的时候就充分考虑到相互的间距和比例。在开发商门前的大树并不影响其行车和交通,有了大树的保护还可起到降低噪声、阻挡灰尘和防止西晒等作用。其次,大树在被搬移的过程中,有可能造成树木的死亡,这对于深圳本来就稀缺的大树资源来说,也是一种损失。这种花钱移树的做法不管是从生态方面还是经济方面都是欠考虑的。 深圳市有关专家指出,房地产公司出于自身商业利益的需要出钱移走位于公共场所大树的行为造成了对公众利益的损害。公共场所种植的树木是为了营造一种良好的公共环境,这种环境的受益者是广大公众。如果商家为了自身的商业目的移走大树而造成对这种公共环境的破坏,实际上是对公共利益的侵害。有关部门作为树木的监管者,一定要加大此方面的管理力度。 | ||